HJ/T 130-2003 2003-09-01實施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指導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實施,促進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科學化和規范化,制訂本導則。本提導則提出了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一般原則、技術程序、方法、內容和要求。 本導則適用于國務院有關部門、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的下列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
附件: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試行)(HJ/T 130-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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